
(沪证监基金字[2010]92号)
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:
你公司报送的《关于设立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请报告》(泰达宏利(函)字[2010]第42号)及相关文件收悉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和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核准你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。
二、上海分公司名称: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,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3层B座,经营范围: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。
你公司应当切实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,确保分公司守法经营,合规运作。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2011-03-15